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委托,就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钢结构屋面及塑钢窗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钢结构屋面及塑钢窗维修工程
1.2 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124号
2. 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钢结构屋面及塑钢窗维修工程,主要包括屋面维修,塑钢窗维修等。
2.2 施工地点: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预算金额:约196251.20元。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3.2 公告日期:2017年7月12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7 年 7 月 19 日
4.2 评审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4.3 谈判小组名单:唐秋生、严慧敏、王建玲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人名称: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5.2 成交金额:191000.00元
5.3 质量:合格
5.4 工期:30日历天
5.5 成交人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
5.6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钢结构屋面及塑钢窗维修工程
6. 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68386
联系地址:灵宝市焦村镇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56856 0371-86688490
联系地址:灵宝市天宝路郭氏花苑楼下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灵宝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