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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樊集乡刘庄村北文化广场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76  发布时间:2017/6/14 17:30:00

新野县樊集乡刘庄村北文化广场基础设施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野县樊集乡刘庄村北文化广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野县樊集乡刘庄村北文化广场基础设施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17-14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70万元  

2.5、建设地点:新野县樊集乡刘庄村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于本公司,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需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需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 2017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4.3.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4.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其它相关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考证、身份证以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整理成册。招标代理机构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下午15:30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樊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937796539  

招标代理: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0393688  18103778372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