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
招标公告
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工程
(2)、采购编号:2017-06-09-427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叶县廉村镇甘刘村标准化钢结构厂房及室外工程,钢架厂房总建筑面积1321.19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60万元;
三、标段划分:共1标段;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5拟派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7.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7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现场报名。
注: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所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2)、报名时间: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
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8时00分;
(3)、报名地点: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50米);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5)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廉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837555579
地址:叶县文化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37510180 0375-2335789转802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云顶灯饰城南门北
一排东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