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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办公楼外墙整修工程

浏览量:1775  发布时间:2017/6/14 13:51:00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委托,就办公楼外墙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办公楼外墙整修工程  

2、采购编号:郑财竞谈-2017-12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3-5号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2、谈判施工内容:支队所属办公楼外墙整修及二层西墙钢架玻璃干挂  

3、工期:2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采购预算价:46.6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踏勘方式:自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等),具有岗位证书,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4、业绩要求:企业须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近六个月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6、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报名时间段内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7、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7房间);  

2、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5)项目经理相关资料;  

(6)拟参与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资料;  

(7)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业绩;  

(9)资格要求第七条信用信息网页查询记(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注:  

⑴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均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⑵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7房间;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下午15: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6月20日下午15:00分    

谈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3-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7172890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3楼  

联系人:钟皓、花海燕  

电话/传真:0371-68865936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