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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开发区太行南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917  发布时间:2017/6/14 11:52:00

   

新乡经济开发区太行南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经济开发区太行南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工程起点为新乡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工程终点为中央大道。(招标工程规模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7]072号  

3、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 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太行南路起点为新乡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工程终点为中央大道。  

6、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7、工 期 要 求: 50 日历天。  

8、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报名开始之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  

1.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2)法人本人的应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2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招 标 人: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79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73-2412472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