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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招标公告

浏览量:2699  发布时间:2017/6/14 10:25:00

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已由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卢发改(2016)142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  

2.2建设地点:卢氏县城南区,新建南路西侧、洛河南岸以坝代路南侧、照村庵底组  

三、招标范围  

卢氏县中医院县二院合并搬迁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全过程投融资管理手册、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及比较、工程造价控制、审计工程款、审计及处理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审计工程变更费用、进行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动态跟踪比较、编制每月投资控制报告、审计工程结算等建设全过程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报名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报名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3 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4 报名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5 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6 报名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报名:   

4.6.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4.6.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4.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7.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7.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7.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抵押或冻结的;   

4.7.4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记录情况:  

4.8.1 报名人须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相关查询内容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的一部分;  

4.8.2 报名人须将在“信用中国”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相关查询内容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的一部分;   

4.9 报名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5.1 招标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投标人。  

5.2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5.3 根据报名情况,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六、报名注意事项   

6.1网上报名   

6.1.1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各潜在投标单位,须到http://www.henanbidding.com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6.1.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17:00整。   

6.2 现场报名   

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6.2.1 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6.2.2 报名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2.3 报名人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2.4 报名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   

6.2.5 报名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各一份;   

6.2.6 报名人的承诺书(按本公告4.7条款内容要求承诺);   

6.2.7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6.2.8报名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8.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休息)   

8.2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8房间(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08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康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陶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6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