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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搬迁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3838  发布时间:2017/6/14 10:42:00
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搬迁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7BHN-030   本招标项目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搬迁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监理;   1.2招标编号:镇资建[2017]GK-108;   1.3建设地点:镇平县城西新区玉都大道与涅阳路西延交叉口东南角 ;   1.4建设规模:约57.06亩;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方案初步设计;   第二标段:监理;   1.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搬迁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整体设计及各功能单体建筑设计;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二标段: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及项目审核审计的全过程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企业具有2014年1月1日(并未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工作经验。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且不得具有在监工程,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企业所提供的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信息       3.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下午14:30至17:30。       3.2报名地点及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企业须携带报名资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填写报名表。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转账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待查实后由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邮箱:bjgthn@163.com)。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3.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第一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和职称证书;   (3)类似项目业绩;   第二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业绩;   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开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5.1开标时须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职工并持有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和职称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     5.2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等手续真实有效,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需装订成册。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使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镇平县委员会党校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君益   联系电话:0371-556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