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洛宁县2017年河底镇后坡村、元村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2017年河底镇后坡村、元村村饮水安全工程
2.2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608-01
2.3 项目概况:本次集中供水工程计划解决河底镇后坡村及元村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包含新建机井、管理房、供水站、配套水泵、压力罐、电缆配电柜、配套消毒设备及铺设管网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 工 期: 30日历天
2.7预算总金额:约124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附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3.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7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报名时提供,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 ;
3.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参与竞谈;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4 日至2017年 6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在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5月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明细(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近3年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附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网页截图、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网页截图。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1份。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 月 22 日下午15时00分整,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河底镇河底街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37953069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65508
邮 箱:sdzflyfgs0508@163.com
2017 年 06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