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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2049  发布时间:2017/6/14 9:08:00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YZGJZ2017061202;  

   2.3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5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业绩要求:企业要求2014年5月1日以来有已完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有受惩黑名单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查询页相关资料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者选择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查询内容加盖公司公章。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获取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与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91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021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