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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新城一期二次供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浏览量:2049  发布时间:2017/6/13 17:5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新城一期二次供水设备采购 已经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阳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空港新城一期二次供水设备采购    

2.2 项目地址: 安阳市长江大道以南,中华路以西,金沙大道以北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企业自筹100%  

2.4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46万元  

2.5 招标范围:空港新城一期二次供水设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和设备清单为准。  

2.6 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25 个日历天内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仅限代理商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7037266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聂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