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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岗小学改扩建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三次)

浏览量:1782  发布时间:2017/6/13 17:5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岗小学改扩建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龙岗小学改扩建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703076  

2.3工程规模: 龙岗小学改扩建项目位于金水路与王新庄街交叉口,增建综合楼及其他设施,占地35.7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8850.32㎡,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供配电工程施工内容。  

2.5投资估算:约200万元人民币  

2.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试叁级、承修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3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自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合同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  

3.4提供近一年来(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5投标企业须承诺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企业拟派施工人员应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3.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2017年6月13日12时-6月19日17时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1.1~4.1.11款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 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4.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三证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员证书、劳动合同,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1.5 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1.6近一年来(2016年6月-2017年5月)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连续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1.7 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4.1.9投标企业须承诺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企业拟派施工人员应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4.1.10 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1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到,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参加现场报名。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相关内容应一致),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徐工  郑工  

电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