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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颜村铺乡前五常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96  发布时间:2017/6/13 18:15:00

   

范县颜村铺乡前五常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范县颜村铺乡前五常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己由豫财农改[2016]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招标人为范县颜村铺乡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范县颜村铺乡前五常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2.2建设地点:范县颜村铺乡前五常村;  

2.3项目概况:新建日光温室大棚;  

2.4项目总投资:约16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工期:5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已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及原始缴款凭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已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及原始缴款凭证);  

3.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专业对口,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已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及原始缴款凭证);  

3.6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中标公示页截图);  

3.8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有效);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4.1.1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法人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法人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需要本公司社保);  

4.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原始缴费凭证或查询方式、无在建承诺书;  

4.1.4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原始缴费凭证或查询方式;  

4.1.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岗位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原始缴费凭证或查询方式;  

4.1.6提供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7 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4.1.8《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时间内有效)。  

以上提供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五.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报名;  

  5.2、报名地点:十字坡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北50米范县宾馆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7日0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100米)。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指定的账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颜村铺乡政府  

联系人: 范先生  

电话: 138393007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3468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