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南乐县福堪镇2017年度整村推进项目已由乐扶贫组【2017】7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中省资金,招标人为南乐县福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南乐县福堪镇2017年度整村推进项目。
1.2建设地点:福堪镇马村境内。
1.3招标编号:ZZPYZB-20170607。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标段。
1.5质量要求:合格。
1.6项目总投资:投资约85万元。
1.7资金来源:中省资金。
1.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
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10本项目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1.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1.1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福堪镇马村下水道;
第二标段:福堪镇马村道路照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无效);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以上人员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可查询的联系方式,网上下载无效);
5)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内有效),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6)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无效);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以上人员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无效);
5)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内有效),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6)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报名(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濮阳市振兴路和中原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
(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携带的资料
第1、2标段: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带身份证持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下列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的相关专业的上岗证,所有人员近一年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网上下载无效);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为准,开具内容需提及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三项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报名后报名资料不得更换,且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第一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第二标段:叁仟元整(3000.00元)。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分标段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福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823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先生
地 址:濮阳市黄甫街32号
联系电话:18639353399
2017年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