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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配电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浏览量:2013  发布时间:2017/6/13 17:1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配电箱采购项目 已经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许昌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许昌空港花城·红树湾项目配电箱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D48#地块,雪松路以西,洪河北街以南  

2.3 数量型号: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一览表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配电箱的供货、运输、装卸、组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2.5 交货期要求:一期到场时间:2017年8月15日; 二期到场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三期到场时间:2017年12月20日。  

2.6 技术质量检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7 质 保 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投产品须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财务上独立,依法运营,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备完善的维修、售后服务体系。  

3.4 投标人具有配电箱制作、安装等服务方面经验丰富,2014年以来承接过三个及以上类似成功项目。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C认证;  

(4)满足资格条件3.3项的声明函;  

(5)满足资格条件3.4项业绩证明资料;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4-8529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