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赵店乡莲花村刘营小学幼儿园附属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内乡县赵店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内乡县赵店乡莲花村刘营小学幼儿园附属用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过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乡县赵店乡莲花村 2.2 项目编号:内交建GK2017-062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招标范围:内乡县赵店乡莲花村刘营小学幼儿园附属用房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5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6月13日至2017年 6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3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1月份以来完税证明或交税凭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报名必须由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单位为本人交纳的社保证明(应为本单位员工,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并确保能够查询)、劳动合同接受现场核验,安全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
以上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赵店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5982238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18537764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