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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2213  发布时间:2017/6/13 17:27:00

项目编号:RCCG-2017-06-13-PY   

为解决范县范水流域治理的难题,推动范县环保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切实改善范县水环境质量,范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  

2.  项目编号:RCCG-2017-06-13-PY 。  

3.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紧临县城南,西起钱樊姜大桥,东至302省道北1400米,全长约13公里。规划面积约480公顷。  

4.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6.7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项工程,具体为:河道整治工程,截污及中水补水工程,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工程。其中河道整治工程包括:①堤防工程、②清淤疏浚工程、③拦河闸堰工程、④河滩恢复工程、⑤跨河建筑物工程等。本项目防护等级为IV级,防洪设计标准采用5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工程所涉及到的涵闸、泵站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按照3级,临时施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  

5.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二、采购需求  

1.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含建设期2年),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16.77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20%,约3.35亿元,其中,政府与成交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20%:80%。  

3.  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模式。  

4.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主体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2 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  财务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注册资本应在3.5亿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2016年度尚未出来的,提供2015年度的,下同)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  

2.2.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为盈利且其资产负债率小于80%(不含),若为集团公司本部申请,考核合并财务报表;  

2.3.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  信誉要求  

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期间),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  业绩要求  

近三年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业绩(业绩包括PPP、BOT、TOT、ROT、EPC等),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  资质要求  

5.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对于联合体的要求  

6.1 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的财务、业绩、资质合并后应符合上述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资质要求(其中,按照联合体协议责任划分的承担建设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除此之外,还应满足6.2~6.4中对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及结构的要求;  

6.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  

6.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五、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办法)。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申请人须满足资格预审所提出的全部要求;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的招标程序。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自2017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负一楼。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15年或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合同能体现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报名,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参加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三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期间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参加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编码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同时附U盘一个)递交至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办公大楼四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3-5869802  

2.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振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3—3800678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