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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广播电视采编播及传输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64  发布时间:2017/6/13 17:37:00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对封丘县广播电视采编播及传输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广播电视采编播及传输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7】070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播电视采编播及传输设备。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4K高清摄像机、高清硬盘播出系统、全媒体虚拟演播室系统、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96T海量存储系统、1U四通道6画面数字分割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单位注册地为河南省外的须在河南省内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以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表及企业在豫售后技术人员5年以上社保局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13日—2017年06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营业执照副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括销售广播电视设备);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如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4K高清摄像机、高清硬盘播出系统、全媒体虚拟演播室系统、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96T海量存储系统、1U四通道6画面数字分割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单位注册地为河南省外的须在河南省内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以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表及企业在豫售后技术人员5年以上社保局开具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封丘县工业路与工业三路交叉口东南角创业大厦八楼),联系电话:0373-8252026。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7月5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九、采购人:封丘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537319100  

十、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0373-3077776  

十一、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