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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电源外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92  发布时间:2017/6/13 16:58:00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电源外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就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电源外线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希望国内能够满足采购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电源外线工程  

1.2采购编号:PZC2016-1614Ag-59966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供水工程配水厂项目电源外线工程供配电工程。  

2.2采购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项目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管理标准。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需提供书面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 供应商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效期内);  

3.7报名时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携本人相关资质到场。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年 06 月 13 日至2017年 06 月 15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朗润集团后院三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06 月 15  日17:30。  

4.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06 月 13 日至2017年 06 月 15 日。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75-283026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393772805、1893756601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朗润集团后院三楼   

 2017年06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