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护理实训室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包、2包的二次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护理实训室设备购置项目(1包、2包二次招标)
原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606号
二、变更信息:
原文件评分标准:
3.1质量水平及结构特点(2-6分)
根据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配件、质量水平,结构特点在2-6分范围内由评委进行评分;
3.2 产品技术指标 (30分)
(1)投标货物的关键性技术参数与要求有1项(带*号)不满足扣4分,扣完为止;
(2)投标货物的一般性技术参数有1项(非*号)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3)技术参数完全复制标书内容不得分。
3.3 投标样品(1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合格投标人对相关产品样品(样品上标注投标公司名称和投标编号),在2-12分内进行酌情打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少于所在包要求提供样品数量的50%的,此项得0分。
变更为:
3.1质量水平及结构特点(2-6分)
根据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品牌、配件、质量水平,结构特点在2-6分范围内由评委进行评分;若投标货物中有产品属国内知名品牌且行业认可度高者(如产品获奖或被指定为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规定设备者)得5-6分,其他情况在2-4分之间评分。
3.2 产品技术指标 (30分)
(1)投标货物的关键性技术参数与要求有1项(带*号)不满足扣4分,扣完为止;
(2)投标货物的一般性技术参数有1项(非*号)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3)技术参数完全复制标书内容不得分;
(4)投标货物中如果有投标单位自主生产的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产品商标、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技术要求中对投标产品授权书的要求,按本项第(2)条扣分处理。
3.3 投标样品(12分)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合格投标人对相关产品样品(样品上标注投标公司名称和投标编号),在2-12分内进行酌情打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少于所在包要求提供样品数量的50%的,此项得0分;
(2)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应有产品商标等可证明样品生产商的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该样品,按本项第(1)条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
联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8679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楼807
联系 人:乔女士
电话:0371-65528298
邮箱:hnw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