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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取水量遥感计量设施费项目询价公告

浏览量:1854  发布时间:2017/6/13 15:25:00

巩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取水量遥感计量设施费项目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巩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取水量遥感计量设施费项目,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2017-8,采购人为巩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巩义市;  

2.2项目预算:270000.00元;  

2.3采购内容:采购一批DN50、DN80、DN100、DN150、DN200、DN250、DN300的超声波水表;  

产品技术要求  

   

1、超声波水表可实现无线数据远传与抄表平台对接,实现远程监管;  

2、超声波水表生产标准ISO 4064-1:2005或者GB/T 778.1-2007,满足水表检定标准JJG 162-2009;  

3、水表量程比不低于100,R≥100;  

4、超声波水表采用双声道分层计量,具有定量控制、分时累积功能;  

5、上下游流场敏感度等级要求为U3D0;  

6、表体本身双行显示包括9位累积量,4位瞬时流量及各种工作状态提示符号及单位;  

7、采用EEPROM/FLASH存储参数,自动记录前128个月前512日的累积流量;  

8、水表电池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无线远传设备GPRS内置3节电池,电池寿命不低于2年,可更换电池;  

9、无线远传设备内置移动/联通SIM卡,含两年服务费;  

10、IP68防护等级,可水下使用,设备内部进水也可正常使用。  

2.4供货及安装周期:产品现货,5个工作日送达用户现场, 5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2.5质保期:2年,终身维修;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3 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所投产品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询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询价通知书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为询价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 报名须提供资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完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胶装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7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询价通知书;  

5.2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桐本路学前街11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9578126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