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2016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奖补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7年6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2016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奖补资金项目
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03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公采〔2017〕036号
三、原招标项目公告日期: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
四、更正信息:
(一)招标公告第六条,第5小节:
原内容: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更正为: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
原内容: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备查。
更正为: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特此更正。
更正内容替换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告。
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名 称:中共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偃师市民主路27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710838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8984
电子邮箱:zzmc1909@163.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