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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2082  发布时间:2017/6/13 14:40:00

1、采购条件  

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与规模  

2.1项目名称: 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理  

2.2 采购编号:BJHLHN-2017-197、灵公资建【2017】093号  

2.3项目规模:该项目一标段项目监理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含质保期);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3.4 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3.5财务要求:2014、2015和2016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出具自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6信誉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3)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3.7 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等,开具时间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4.1、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参加报名;凡通过报名者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路南四楼会议室(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贰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注册工程师资格证、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原件及无在建承诺书;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5)2014、2015和2016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出具自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8)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参与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采购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930 1001 6000 0018 9  

开户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此款项为     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6月23日9:00整,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信用合作联社(原黄金大厦)1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文件,不予受理。  

7、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事项  

7.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  

7.3、本谈判公告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38113339  

地  址:灵宝市工业西路九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路南四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8-8786226  

电子邮箱:henglehn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