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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潭头镇胡家村河道挡墙及管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969  发布时间:2017/6/13 10:26:00

栾川县潭头镇胡家村河道挡墙及管涵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栾川县潭头镇胡家村河道挡墙及管涵工程,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扶贫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胡家村河道挡墙及管涵工程;  

2、项目地点:潭头镇胡家村;  

3、招标编号:JKZBLY-1743-SG ;  

4、投资规模:约99.59万元;  

5、工    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 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三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携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的连续社保证明、企业2014年以来5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1日上午午09时30分,地点为: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9-666881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896997  

邮    箱:jinkegongcheng@126.com  

  2017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