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中原环保马头岗水务分公司一期粗格栅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环保马头岗水务分公司一期粗格栅更换项目
2、招标编号:XCZB02-1706050
3、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贾鲁河交叉口向东500米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4、项目概算:本次设备采购概算约21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及内容: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更换6台钢丝绳牵引式粗格栅(规格为格栅宽1.5m,渠深15.9m,栅距25mm)。具体详见技术规格要求和货物清单。
8、质量标准:合格。
9、供货期:本项目共分两批供货,每批3台,每批供货期为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并具备十年及以上的同类设备制造经验(以企业注册时间或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之间)具有一项10万吨或10万立方米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同类设备销售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以2014年6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报名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建议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清晰完整的单位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2012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之间的一项10万吨或10万立方米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同类设备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材料中不显示10万吨或10万立方米及以上相关数据的,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企业信誉方面的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十年及以上的同类设备制造经验证明材料(以企业注册时间或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时间为准),以及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完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报名资料)。
4、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268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陈小姐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邮 箱: hnxc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