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铺乡田铺大湾节能减排项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信财预【2016】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新县田铺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编号:HYZB-2017-009
2.3工程地点:新县田铺乡街道
2.4计划工期:工期 45历天
2.5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02万元。
2.6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须交验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须按豫建建【2014】82号、豫建【2014】125号、豫建【2016】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外地企业需准备两套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资料)
3.4 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派代表(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资质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企业需同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河南恒宇”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6月21日17:00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注明工程名称)。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行号:403 516 100 116。投标保证金壹万 元整,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3日15时30分,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站》、和《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田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159783563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839775211
监督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76--296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