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公安局云办公会议室及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范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范县公安局云办公会议室及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范县公安局云办公会议室及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总投资:约313.575万元
4.招标内容:办公会议室及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
5.采购加安装期:A包:20日历天
B包:25日历天
6.本项目共两个标包
A包名称:范县公安局云办公会议室项目
B包名称:范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及社区矫正中心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注:A包为保证会议室音响系统兼容稳定性,会议室音频扩声、会讨系统需同一品牌,并提供原厂授权证书。并且还需厂家提供音视频集智能系统集成工程资质壹级,专业舞台机械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ROHS、CE认证证书厂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信用等级3A证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1认证证书厂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报名时间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 月19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阳光大厦负一楼。
3.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贰万元整;
B包: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公安局 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139393911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39391333
本公告的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