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民权县垃圾处理场处理库区扩建项目已由民权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民权县垃圾处理场处理库区扩建项目
2.2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7】50号
2.3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民权县境内
2.4本项目预算:约 18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完成过200万元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需提供本项目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在此项目公告报名期间,开具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月 12日至2017年 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路西300米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近三年度(2014、2015、2016)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同时持居民身份证到场,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接受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5693253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037065172
2017年 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