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 卢氏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汤河乡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DZ(2017)0030;
2.3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蓄水工程、管道工程、临时工程、水源保护警示牌、入户工程;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3 2014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3.4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且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7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8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 月 16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⑩ 2014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⑪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2、3、⑧需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相应截图;所有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和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 月 3 日 15 时 3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小伟
电 话:15839881985
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延雨
电 话:0398-2150398
电子信箱:2563356216@qq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