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各中心支行灭火器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各中心支行灭火器维修项目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各中心支行灭火器维修项目
2.2 招标编号:LHFW2017-073
2.3招标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各中心支行的灭火器材的维修等服务工作,具体维修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一年;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维修服务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
3.5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人),且查询结果良好,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月13日至 2017 年 6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网上免费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网上报名后请于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结果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通过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500 元/套,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现场审核时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 4日上午9时30 分,地点为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层1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371-69395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三路交叉口银丰商务港A座13楼1308X室
联系人:索会超 王志毅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箱:longhuadl@163.com
2017年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