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杨村乡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乐县杨村乡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招标编号:2017-8-00205
3、建设地点:南乐县杨村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资金额:约1400万元
6、工期:①施工标段:60日历天/标段;
②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九个标段;施工标段八个,监理标段一个。
第一标段:南乐县杨村乡政府路道路、宅前路道路及学前路道路排水工程
第二标段:南乐县杨村乡特色街巷道路及排水工程一
第三标段:南乐县杨村乡特色街巷道路及排水工程二
第四标段:南乐县杨村乡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纬一路排水工程
第五标段:绿化工程
第六标段:照明工程
第七标段:南乐县杨村乡纬二路道路、排水及文化广场及环卫设施工程
第八标段:环境综合整治
第九标段:本项目全部内容监理
备注:投标人最多可同时针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一家投标单位同时被推选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后一个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至第八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人员: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2年净资产收益大于零,提交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九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最多可同时承担三项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且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
4、2014年1月1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清单、图纸领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2、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第一至第八标段:
①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其中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③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
④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开具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人员: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⑤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第九标段:
①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其中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
④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开具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
注:①以上证件验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可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装订的,不接受其报名;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换报名资料;
③以上企业所提供的人员证件及业绩都以网上查到为准,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④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3、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清单、图纸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贰万元/标段 ;监理标段:叁仟元整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阳光大厦三楼综合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乐县杨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530318900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939181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