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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惠商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876  发布时间:2017/6/12 18:26:00

郑州市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惠商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1705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惠商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惠发改投【2017】2号、惠发改投【2016】35号、惠发改投【2016】34号、惠发改投【201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惠商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  

杏花街(英才街-滨河路)道路长约374.502米,红线宽25米;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道路长约521.186米,红线宽25米;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路长约401.971米,红线宽25米;惠商路(大河路辅道-新城路)规划全长901.141米,红线宽15米.  

2.3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4招标范围:惠济区杏花街(英才街-滨河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惠商路(大河路辅道-新城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完工后顺利通过相关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接收并成功对接入网。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项目投资额:杏花街(英才街-滨河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约187万元、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程约211万元、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约177万元、惠商路(大河路辅道-新城路)电力排管新建工程约3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修贰级(含贰级)、承试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且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前,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前来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查询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内容(承装、承修、承试资质无需提供资质查询页);  

4.2.3投标人2014-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2.5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2.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8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2.9投标人投标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的查询页;  

4.2.10投标人针对3.4.1项目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2.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2.1~4.2.11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8.1招标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1号  

8.2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3楼  

联系人:白桦、郑蒙蒙  

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