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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A、B、C区主体工程施工及八个人行通道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1866  发布时间:2017/6/12 18:27: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2014】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该工程A、B、C区主体施工及八个人行通道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A、B、C区主体施工及八个人行通道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位于郑东新区东南部,七里河南路、商鼎路、圃田西路和博学路之间围合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空中廊道、景观公园、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设备用房、地下附属设施及车库等。本次招标的A、B、C(含C1)区地下建筑面积约 29为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A、B、C(含C1)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A、B、C(含C1)区的桩基、基坑开挖及土方外运、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八个人行通道装饰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06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06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 2012年06月01日 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的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  

 3.4.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2年06月01日 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的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  

 3.4.3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竣工图(提供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及结构图),向发包人开具该业绩的工程费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70%);项目经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技术负责人);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06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10投标人需提供 2017年06月12日 09时至 2017年06月16日 17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 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6月12日 至 2017年06月16日 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 2017年06月15日 至 2017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 300米 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竣工图无须整本复印,但须复印能反映建筑面积的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及结构图),报名时发票只须提供复印件】:  

 4.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 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2015年10月11日 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 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6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提供竣工图原件,留存能反映建筑面积的业绩的关键页复印件);  

 4.3.7 提供信誉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内容详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5信誉要求);  

 4.3.8 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或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需提供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红章的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查询打印件及证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技术负责人;  

 4.3.9 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10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11 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3.12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13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 4.3.1 ~4.3.13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票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6年06月至2017年05月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9.3 地    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9.4 联 系 人: 韩 先生  李女士  李先生  

9.5 电    话:0371—88811803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