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庄村文化舞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贾庄村文化舞台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HSSG2017-039
二、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贾庄村文化舞台一个,1、2层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米,主要布设舞台、男女化妆间和音控室。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磁钟乡贾庄村。
4、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总投资约45万元。
5、施工工期: 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继续教育证(若需)、无在建证明;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5、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6、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见附表)。
注:报名时请出示以上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留存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叁套。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三门峡市文明路西区市直招待所院内30号楼503室(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转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更换正式财务收据。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建设局
联系人(电话):郭先生(0398-2958508)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电话): 崔先生(0398-28629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西区市直招待所院内30号楼503室
联 系 人(电话):王女士(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smxlh3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