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废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70)号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近期建设四大片区(不含郑州市已编制的双鹤湖示范区),面积约145平方公里。1.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关于规划编制内容要求中的所有工作,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提供所有服务,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1.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二、招公告媒体及日期2.1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2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2日三、评标信息:5.1评标日期:2017年06月13日5.2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5.3评标委员会名单:贾署春、王建化、王德春、王发育、马留建四、评标结果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联 系 人:辛先生电 话:0371-8619882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联 系 人:张先生、王女士电 话:0371-55679799传 真:0371-63812233各投标人对废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委托人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