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中心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7)5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内容:
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进口)1台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22日;
中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7年6月12日
评审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组长:郑波
评审成员:高新艳 王娜 孔伟霞 马春燕
五、中标信息:
中 标 人:河南剑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8000元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标准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港湾路1号院金色港湾49号楼(启航大厦)B座703室
中标货物信息: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
单价(元)
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仪
1台
希森美康XN-10[B3]
558000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1-25671619
地 址:开封市河道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371-23620629
地 址: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