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施庵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野县曾营村广场和道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野县曾营村广场和道路项目
1.2项目编号:XYGGZY-2017-132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曾营村
1.5工 期:60日历天
1.6质 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于本公司,不含临时)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的报名期间)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4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本(含图纸),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须携带:
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是本公司员工,提供社保(可查询)及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无在建承诺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施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36669900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15137706597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