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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智能家居安装与维护等竞赛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浏览量:2124  发布时间:2017/6/14 11:39:00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委托,就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智能家居安装与维护等竞赛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智能家居安装与维护等竞赛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390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智能家居安装与维护等竞赛实训设备采购。  

1包:智能家居安装维护实训装置6套,网络空间安全实训平台1套,网络空间安全技能评测平台1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包: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实训平台5套,计算机维修工作台17套,数字存储示波器13套,热风焊台13台,恒温烙铁13台,万用表13块,放大静台灯13个,储物柜1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预算金额:3250000元。其中1包1710000元,2包1540000元。  

2.4 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 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招标公告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3.2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5月 22日  

4. 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7年6月13日              

   4.2 评标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伟、闫战伟、白广思、程三军、杨剑、黄河、张春领。  

5. 中标信息   

1包:  

5.1 中标供应商名称:济南展雄电子有限公司   

5.2 中标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东工商河路17号泉星小区一区6号楼1-1004-01   

5.3 中标金额:1646000元   

5.4 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5.5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智能家居安装维护实训装置(2017版)  

套  

6  

230000  

企想QX-IHIM-3  

2  

网络空间安全实训平台  

套  

1  

146000  

磐云PY-P7  

3  

网络空间安全技能评测平台  

套  

1  

120000  

磐云PY-B7  

 2包:  

5.6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启升电子有限公司   

5.7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卫生路6号院4号楼1单元9号   

5.8 中标金额:1366800元   

5.9 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5.10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实训平台  

套  

5  

255000  

中盈创信SOL  

2  

计算机检测维修工作平台  

套  

17  

2200  

启升定制  

3  

……  

……  

……  

……  

……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139619  

联系地址:郑州市伏牛路145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86688491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