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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设置、更换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278  发布时间:2017/6/13 19:00:00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设置、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设置、更换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内交通指路标志(含标志板、支撑件)更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 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19日。  

3. 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2017年6月13日。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小组名单:王晓宇、张瑞玲、邢炎军、任之午、侯学文。  

4.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豫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兑周南里3号楼10号  

成交价:贰佰捌拾伍万叁千捌佰叁拾元(¥:2853830.00元)  

交货期:按照业主要求  

质量:合格  

5.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956336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014746987          

E-mail:row008@126.com  

      

2017年 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