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执纪审查专用车辆采购进行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执纪审查专用车辆采购
采购编号:郑惠财询价(2017)4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采购内容: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5台执纪审查电动车购置。
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49 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授权代理商,具有符合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如若是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报名的,以生产厂家为主。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4、 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且询价当日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书、书面声明留原件)。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5日(上午8:30时~下午17:30时;询价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 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惠济区纪委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 2017年06月19日15时00分
2、询价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惠济区纪委办公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郑州市惠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371-63639060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 系 人:王女士、郑先生
电 话:0371-63976168/0371-63976573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