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生活段工程用石材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伊源河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生活段工程用石材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栾川伊源河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栾川县伊河上游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生活段工程用石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TLZB-C-2017-051
四、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9:30
五、开标地点: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郑中援、马晨霞、郭先怀、张兵、白思中
七、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泌阳县旭升石业有限公司
34022.5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泌阳县春水丰达石材厂
34086.1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易威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34091.60
八、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栾川伊源河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栾川县栾川大道六合公馆1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37700355
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南6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1774041793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内,无相关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