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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塔东社区道路修建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965  发布时间:2017/6/12 9:57: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塔东社区道路修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塔东社区道路修建工程,DYZBLY-2017-04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7】6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拆除原有路面,新铺设25cm厚三七灰土基层+24cm厚C25混凝土路面。工期:30日历天。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6月8日上午09时30分,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张聪燕、曾晓强、梁学林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阳县永和乡东街村(乡政府院内)  

八、成交金额(含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683127.99元(陆拾捌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玖角玖分)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6月12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启明北路51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9-63557779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附: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塔东社区道路修建工程磋商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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