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关于北冶镇刘黄小学教学楼原址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冶镇刘黄小学教学楼原址拆除重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冶镇刘黄小学教学楼原址拆除重建工程;
2.2项目概况:北冶镇刘黄小学原教学楼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拆除并在原址重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的新教学楼。
2.3招标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5—1066】;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175号;
2.4建设地点:新安县北冶镇;
2.5预算金额:约1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均须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连续社会保险(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中心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5)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连续社会保险(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中心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上述2-9项材料需携带原件,留清晰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套,图纸售价300元/每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08时40分 (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九、开标人
王世林 郭杰琼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北冶镇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84997787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200米世贸中心B座2405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3330001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