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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1870  发布时间:2017/6/12 16:4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汴祥发改[2016]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及监理2.2招标编号:XFGK20170292.3建设地点: 祥符区2.4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桩基采用PHS桩,有效桩长16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5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93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约500万元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2.7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桩基工程;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2.8工期要求:第一标段 60日历天,第二标段同施工合同工期。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新成立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查询网页版;乡镇企业局发证的无效),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须具有和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2016年6月份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需加盖社保局公章或网络查询页)。  3.4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和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2016年6月份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需加盖社保局公章或网络查询页)。   3.5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2014年)以来的至少一份类似业绩。        3.6开标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总监)需持有效证件参加。项目经理(总监)不按规定参加的,视为放弃投标。   3.7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总监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3.8根据(财库【2016】125号)要求: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供应商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标段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2 日至 2017年 6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材料一份,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纳。(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施工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中医院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3598757202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县府南街24号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女士联系电话:0371-22300969地址: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汇处东泰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