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杞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豫水农[20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杞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2017-148
2.2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
2.3总投资:约2400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6招标范围:施工为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监理为项目区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4个标段;1个监理标段,13个施工及设备安装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1)施工及设备安装标段
第一标段:机井及低压管道工程(常领寺、白塔)
第二标段:机井及低压管道工程(葛寨、前杨庄、东杨庄、西杨庄)
第三标段:机井及低压管道工程(阳堌东南、阳堌南、阳堌西、旧店)
第四标段:机井及低压管道工程(蒲庄、陆庄、小岗、柳林)
第五标段:变压器台区建设工程(项目区范围内)
第六标段:地埋低压电力线路工程(常领寺、白塔、葛寨、前杨庄、东杨庄、西杨庄、阳堌东南)
第七标段:地埋低压电力线路工程(阳堌南、阳堌西、旧店、蒲庄、陆庄、小岗、柳林)
第八标段:机井配套设备及安装(常领寺、葛寨、前杨庄、东杨庄、西杨庄)
第九标段:机井配套设备及安装(阳堌南、阳堌西、旧店)
第十标段:机井配套设备及安装(阳堌东南、白塔、蒲庄)
第十一标段:机井配套设备及安装(陆庄、小岗、柳林)
第十二标段:出水口保护装置及安装(项目区范围内)
第十三标段:沟渠及建筑物工程(沟渠整治、田间道路、生产桥)
(2)监理标段
第十四标段:杞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及设备安装标段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
(3)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网页版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1-4标段:
(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凿井专业承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与投标企业业绩不同),需提供网页版的中标公示、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社保可查询的方式。
(6)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的为准)。
第5-7标段:
(1)须具备电力安装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与投标企业业绩不同),需提供网页版的中标公示、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社保可查询的方式。
第8-12标段: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节水灌溉设备、射频卡机井控制装置及玻璃钢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2)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网上公示为准;
(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社保可查询的方式。
(6)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部灌排协会颁发的灌排工程师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第13标段:
(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与投标企业业绩不同),需提供网页版的中标公示、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社保可查询的方式。
(7)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的为准)。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资格证书,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与投标企业业绩不同),需提供网页版的中标公示、合同、中标通知书、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其他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的为准);
(5)2014、2015、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本企业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2016年1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社保可查询的方式。
3.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开标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报名时人员一致,招投标期间,不得更改。
3.8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 7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请派代表与上款规定时间内,持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到指定地点报名。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另定;监理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 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603489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3949021155
9、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杞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8992399
纪检监督:杞县水利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1-2899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