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叶嘉苑南苑b-1#至b-10#楼、幼儿园、配套用房、地下车库以及金叶嘉苑北苑a-1#至a-7#楼、地下车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编号为豫郑中牟房地【2015】22562(南区)、豫郑中牟房地【2015】22519(北区),项目业主郑州金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住宅小区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16亩,总建筑面积265941.57平方米;分为南苑、北苑两个区域,拟同时建设。其中:南苑共设高层、小高层住宅10栋(框剪结构),五层配套用房1栋(框架结构),三层幼儿园1栋(框架结构),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4155.56平方米;北苑共设高层住宅7栋(框剪结构),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1786.01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南苑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绿博组团内文汇路东、牡丹五街西、富贵二路南、宝兴路北;北苑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绿博组团内平安大道南、文汇路东、牡丹五街西、富贵二路北;
2.3.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内容;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中州杯标准;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详细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金叶嘉苑南苑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金叶嘉苑北苑施工总承包;
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供单位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2010年1月1日 以来完成过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投标人业绩2份,拟派项目经理业绩1份,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 . 对参与投标的单位,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无不良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人)。
3.6.2 . 投标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进入区域建筑市场黑名单以及失信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各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3 . 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受限、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 至 2017年6月16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9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近一年社保缴纳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受限、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
(8)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原件,缺一项业绩报名无效,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9)投标人拟派总承包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表格及社保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备注:
①上述(3)至(8)款应根据“3.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③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招标人留存复印件两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9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媒介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5号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坤、刘梦婷
电 话:0371-86664932
邮 箱:xdzx2017@126.com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