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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与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016-2017年度仪器设备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955  发布时间:2017/6/8 17:34:00

河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与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016-2017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开标会议于2017年6月1日9:30分(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7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河南省水资源监测能力与饮用水安全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016-2017年度仪器设备采购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1、采购1标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安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728000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70000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鑫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756000元

2、采购2标

第一中标侯选人: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70000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鑫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58600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郑州普天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09000元

3、采购3标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鑫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62900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21800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郑州普天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536000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6月8日至6月10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水利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65571218(传真)

邮箱:jsyglc@hnsl.gov.cn

邮编:450003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1号702室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655717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永昌

电 话:0371—69153806

传 真:0371—6915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