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就“巩义市省道237坞罗大桥水源污染防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相关法规及谈判文件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省道237坞罗大桥水源污染防护工程竞争性谈判
谈判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7-17
二、发布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于2017年5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6月8日
谈判地点:巩义市新兴东路107号河大大厦A座1101室
谈判小组成员:邵雪峰、逯晚霞、白金光
谈判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玖拾贰万肆仟肆佰柒拾壹元玖角壹分 小写:924471.92 元
项目经理: 魏磊 工期:3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祯祥路桥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玖拾贰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壹角陆分 小写:927375.16元
项目经理:漆志娟 工期:3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玖拾叁万壹仟零玖拾壹元零玖分 小写:931091.09元
项目经理:靳喜军 工期:3个月
四、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525566221
地 址: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685888/0371-61661999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