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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服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85  发布时间:2017/6/12 17:05:00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服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CH17022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内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法警服装、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服装(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项目预算约527953元。  

六、交货(完工)期:30日历日。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7、供应商可以是服装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服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谈判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谈判文件费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标段。  

3、公告期:自2017年06月13日-2017年06月16日止。  

4、谈判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供应商。  

九、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2日15:00至15: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的将不被接受。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六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十二、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373-3028801  

十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3-376917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169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5116868  

地址:新乡市新一街道清路  

十五、发布公告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