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服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CH17022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内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法警服装、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服装(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项目预算约527953元。
六、交货(完工)期:30日历日。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7、供应商可以是服装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服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谈判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费,谈判文件费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标段。
3、公告期:自2017年06月13日-2017年06月16日止。
4、谈判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供应商。
九、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2日15:00至15: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相关规定的将不被接受。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六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十二、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373-3028801
十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3-376917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169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5116868
地址:新乡市新一街道清路
十五、发布公告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