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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PPP模式)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浏览量:1848  发布时间:2017/6/12 16:17:00

汝阳县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PPP模式)  

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1.1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2017年06月0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汝阳县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PPP模式)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期间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导致流标。现发布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汝阳县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PPP模式)  

2.2 采购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47号  

    2.3 采购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  

2.4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145.97亩,规划红线内总建筑面积89728平方米。在新校区建成后,新校区将达到满足600名学员培训及食宿的规模。  

2.5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现采购社会资本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分为一个标段。  

    3.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维护期 16年);  

3.2 投资规模:约2.5亿元。  

3.3 项目地点:汝阳县紫罗新区  

3.4 运作模式: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3.5 其他采购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社会资本方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主体要求: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换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申请人。  

4.2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3  业绩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近3年(2014年以来)内至少有一项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含)以上的PPP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 融资能力要求:  

4.4.1申请人(若是联合体则均需)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连续三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在2016年年末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投资项目。  

      4.4.2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方)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5亿元。  

      4.5 信誉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的银行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筑市场且处罚未期满的记录。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企业及法人代表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是联合体的双方均应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告知函不退还)。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需在资格预审前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主投资人并满足本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4.1条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本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4.1、4.5条相关规定的条件,须有一方满足本申请人资格要求第4.2、4.3 、4.4.2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同一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按其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2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6.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获取  

6.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休息)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2、报名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受理大厅。   

6.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6.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申请人(联合体任何一方)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文件;  

(5)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度);  

(6)申请人(联合体任何一方)2014年以来至少有一项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含)以上的PPP项目业绩;  

(7)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银行授信证明;  

(8)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6.5、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8日9时30分。  

7.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阳县委党校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379-68211364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区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002室  

邮    箱:luoyangmh@126.com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