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号15号、16号、17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5号、16号、17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项目编号:YZGJZ2017021501;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6月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标结果如下:
施工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焦作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镇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荣信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施工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荣信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施工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镇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567741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侯先生
电 话:0371-55001595
四、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6月5日